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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聲明
來源: 發布日期:2025-12-09
尊敬的客戶: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效降低居民消費信貸成本,激發消費潛力、提升市場活力,我行依據《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關于做好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渝財金〔2025〕39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及相關要求,將依法合規推進個人消費貸款貼息政策工作。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貼息范圍界定
根據《通知》規定,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居民個人使用我行重慶區域經辦機構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渝快甄好貸、渝快鄰里貸、渝快質押貸、房快貸個人消費房抵貸、個人消費貸款、個人房屋抵押循環消費貸款、行政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用貸款)中實際用于消費,且我行可通過貸款發放賬戶等識別借款人相關消費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通知》規定享受貼息政策。貼息范圍包括單筆5萬元以下消費,以及單筆5萬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車、養老生育、教育培訓、文化旅游、家居家裝、電子產品、健康醫療等重點領域消費。其中,對于單筆5萬元以上的重點領域消費,以5萬元消費額度為上限進行貼息。
二、貼息計算規則
年貼息比例為1個百分點(按符合條件的實際用于消費貸的貸款本金計算),且最高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利率的50%。政策執行期內,每名借款人在我行全部個人消費貸款的貼息累計上限為3000元(對應符合條件的累計消費金額30萬元)。單筆5萬元以下個人消費貸款累計貼息上限為1000元(對應符合條件的累計消費金額10萬元)。
三、貼息辦理方式
(一)服務協議簽署
我行將在手機銀行APP貸款板塊開通個人消費貸款貼息專區。若客戶申請個人消費貸款貼息,需在我行手機銀行簽署《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我行將依據《通知》規定與《服務協議》約定,為客戶辦理貼息業務。
(二)貼息識別
我行系統對貸款發放賬戶發生的客戶消費交易進行識別,對我行系統可自動識別借款人使用貸款資金進行消費交易信息的,我行自動開展貼息;對我行系統未能識別的,客戶可通過我行提供的人工審核渠道辦理貼息申請,客戶需提交真實消費發票等用途證明材料,由我行人工認定審核通過后,對貸款予以貼息;客戶將個人消費貸款轉賬至個人賬戶、現金支取等行為,我行無法認定為消費用途的,不符合《通知》規定的貼息條件。
(三)貼息方式
我行對貸款進行結息時,按照《通知》規定及《服務協議》約定的貼息比例、貼息上限等計算貼息金額,在向客戶收取貸款利息時直接扣減貼息資金。
四、溫馨提示
(一)我行辦理個人消費貸款貼息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且未與任何貸款中介機構開展合作。
(二)對相關部門審核未通過或違法違規套取貼息資金的,我行將按規定扣減或追回。對借款人違法違規套取貼息資金的,納入個人不良征信記錄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如有相關政策調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為準。
如您對以上內容有疑問,請致電我行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95389,或前往我行營業網點咨詢。
特此公告。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